个体营业执照核名要求
个体营业执照核名是指在设立个体工商户之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的过程。这一过程有一些特定的要求,以确保拟使用的商号在当地没有被他人使用,并符合一定的命名规则。
基本命名规则
同行业同音不可:在同一行业内,不能有同音但不同的名称,以避免混淆和重复。
两个字查询:在核名时,无论你计划使用多少个字,只要涉及到两个字的组合,
- 前置许可审批文件:某些特定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在核名后还需要获取相关的前置许可审批文件,如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烟草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特殊行业要求
核名程序
提交资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并提交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等文件。
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提交资料后,需要等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经审查合格,领取营业执照: 如果审查合格,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验照规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是个体户验照的时间。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经营项目需要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文件,需要先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个体营业执照的核名是一个重要的步骤,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确保你的企业名称在当地是独一无二的,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员或直接联系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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