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之后是否立即更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无特殊原因在一年内不得申请变更。这意味着,在公司核名成功后的第一年内,是不允许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的。
变更公司名称的时机
如果您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在一年内变更公司名称,可以在过了不可修改的期限后再向工商部门提出公司名称变更申请。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核准新公司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或网上下载《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核名信息,提交核名材料,核准新公司名称。
领取《登记申请表》:完成新公司名称的核准后,领取《登记申请表》。
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携带变更材料包括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等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变更公司税务登记证:到公司所属税务局办理。
变更银行信息: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特殊情况下的命名更改
如果您的公司名称在核名后出现了特殊情况,比如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那么商标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更改公司名称。因此,在起公司名称的时候可以先查询下中国商标是否被注册了一样的。
公司核名之后并不一定立即更名,特别是在核名后的第一年内。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更名,则需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申请。同时,在选择公司名称时,应该避免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以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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