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司核名需要准备的资料
办理公司核名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它涉及到为新设立的公司选择一个合适的名字,并确保该名字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有被其他企业使用。
确定公司类型和相关证明
公司类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股东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出资方或者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并提供出资方的身份证明。
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要提交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代办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代办人办理,还需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材料。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办公场所的证明,即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
注册资金: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需要确定注册资金最低限额,如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以上,一人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
特殊字词冠名:如果拟使用的公司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词,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企业集团名称:如果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则需要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提交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文件
提供详细地址和注册资金信息
其他特殊要求
办理公司核名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涵盖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身份证明、办公场所信息以及可能涉及的特殊要求。请根据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工商管理局办理。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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