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核名要求跨省经营说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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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规定,自2023年3月起,申请国家局核名的企业需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情况说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准备这一材料,供大家参考。
一、跨省经营情况说明新要求
新规定实施时间:国家局名称新规定从2023年3月左右开始实施。在此之前,仍按照之前的国家局核名申请要求办理。
提交材料:新要求实施后,申请国家局无区域名称的企业,必须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情况说明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股东要求:至少要有一个股东出资人符合条件,即在两个不同的省份分别有投资设立的企业。即使只占股1%,也算符合要求。但如果股东只是担任法人经理监视等重要职务,而不实际占股,则不符合要求。
跨省定义:跨省指的是在两个不同的省份,分别有投资设立的企业。这意味着股东在两个不同的省,分别有投资设立的企业,并且必须占股份。
被投资企业要求:被投资企业可以是新注册、注销、撤销或新收购的企业,但必须符合国家局的要求。
股东信息:
股东姓名/名称:_ 所属省份:_ 投资企业名称:_ 占股比例:_
股东姓名/名称:_ 所属省份:_ 投资企业名称:_ 占股比例:_
跨省投资情况:
投资企业名称:_ 所属省份:_ 投资金额:_ 投资日期:_
投资企业名称:_ 所属省份:_ 投资金额:_ 投资日期:_
经营情况:
- 经营范围:_ - 主要业务:_ -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情况:_
真实性:准确、完整,任何虚假信息都会影响核名申请的结果。
详细性:尽量详细地描述股东信息、投资情况和经营情况,以便国家局进行全面审核。
更新性:若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重新提交说明。
二、跨省经营情况说明的具体要求
三、跨省经营情况说明模板
以下是一个跨省经营情况说明的模板,供参考:
企业跨省经营情况说明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___
注册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方式:___
二、跨省经营情况
三、承诺与声明
本公司承诺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因信息不实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企业盖章: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日期:_
四、注意事项
通过以上模板和说明,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在申请国家局核名时顺利准备跨省经营情况说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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