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局核名的要求
国家工商局核名,也称为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这种核名允许企业在名称中不包含行政区划,从而体现出企业的全国性或国际化视野。
1. 注册资本要求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以上。
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需取得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如果行业特点为“实业”: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如果行业特点为“证券”:注册资金要求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其他条件
3. 提交材料
4. 流程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注意事项
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这些要求和流程是为了确保企业在名称上不会与其他企业产生混淆,并且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这也体现了企业的实力和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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