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所需材料
工商核名是指企业在注册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的过程。
1. 投资者身份证明
所有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为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和全体股东的复印件每人2份。
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时,需要投资者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应该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管理权限和授权期限。
- 需要提供企业的注册地址。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提供5个以上拟定的公司名称。
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
提供法人、股东、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其字号不得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老字号的文字相同或者近似,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老字号所有人书面同意的除外。
2. 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3. 公司经营地址
4. 其他辅助材料
注意事项
具体的材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而略有不同。因此,在办理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的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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