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撤销申请书
[公司名称]的[申请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具体代码]。
[核名日期]进行了公司名称的核准,但由于[具体原因,如公司战略调整、业务变更等],现决定撤销此次核名。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但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时,可以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销所需时间与公司名称核准时间是一致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指出,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同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存在特定情况的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在此,此次核名撤销申请是基于真实、合法的原因,且愿意承担因撤销核名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申请日期:[具体日期]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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