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核名的个体工商户如何注销营业执照
当一个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时,应该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以免影响个人信用。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1. 准备材料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如果营业执照不慎丢失,需要去登报声明。
2. 办理税务注销
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之前,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具体步骤包括: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然后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完成后,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专用章,名章,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3. 提交注销申请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他人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登记申请书,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这些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当地辖区的工商局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执照了。
4. 完成注销
一般来说,申请人现场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不经营不注销会有严重后果,比如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限制购买社保、领取养老保险、银行贷款、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等一切高消费的行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等。
如果营业执照不注销,只有两种方式,“好吃好喝的伺候着”每年工商一年检,按时申报;税务每月纳税申报,按时完成;工商局要求提交资料,按时提交;工商局例行抽查,随时准备着。“任由自生自灭”,这种放养似的,什么都不用管,乐得轻松自在。但是这种做法会导致工商、税务都统统进入黑名单,税务产生罚款,经营者都产生了信誉污点,影响以后贷款,银行不放贷或者提高贷款利率。
不核名的个体工商户也需要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后果。如遇到困难,可以委托专业的服务机构进行办理。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