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来进行预先核名:
获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然后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的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表》等相关表格,以准备其他登记文件。若业务范围涉及预先审批的,应当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全体创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明包括:
在填写预先核名申请表时,准确、完整。这将有助于加快核名的审批流程,使您能够顺利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后续设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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