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核名需要的条件
分公司核名是指在总公司已经成立的前提下,为了开设新的分支机构而进行的名称核准过程。
1. 总公司信息
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
章程:需要提供总公司的章程,通常需要到当地工商局档案查询科查询,并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法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总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房产证明:如果租赁场地,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经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申请书:需要总公司盖公章和总公司法人签字,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的签字。
分公司承诺书:总公司法人签字盖公章。
任命书:由总公司提供并盖公章。
指定委托书:总公司盖公章、总公司法人签字。
在线核名: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官网进行核名。
提交申请:填写核名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文件。
名称格式:分公司名称一般格式为总公司名称全称后面加XX分公司。
避免同名冲突:避免与同行业公司名称同名或同音,以免造成混淆。
遵守相关规定:分公司名称不能使用有名人名、地名、英文、数字、国家等其他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2. 分公司负责人信息
3. 经营场所信息
4. 其他必要文件
5. 核名流程
6. 注意事项
具体的核名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所以在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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