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疑难总局核名步骤和条件
核名步骤
申请核名 申请人需要向工商总局申报,并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审核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名称的独特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行业标准等进行审核。
核准 如果企业符合条件并且名称独特,国J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予以核准,并发放《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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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
注册资金 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能力,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通常为5000万元以上。
经营范围 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定和相关法规,不能含有禁止类或者限制类的项目。
名称独特性 申请核名的企业名称不能与已注册的其他企业名称相同或相似,应当具有独特性和可识别性。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申请核名的企业应当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特殊字符使用 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词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外资或国有企业背景 核名企业必须具备外资股东或国有企业背景。名称中带有"(中国)"的企业必须是外资企业。
企业需要拿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
核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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