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国家局核名申请的条件和流程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以下是申请国家局核名的最新要求和步骤:
申请无行政区划国家局核名要求:
所准备的申请名称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名称保持唯一性。
申请人必须是已经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并且只能通过企业名称变更的形式来申请。
申请企业需要有3家在不同省份内经营满1年以上并且名称与申请字号一致的对外投资公司。
申请无行业表述国家局核名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包含至少5项不同国民经济门类经营范围的已经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申请企业需要有成立满1年以上与申请字号一致的3家在不同省份跨不同国民经济门类的对外投资公司。
核名申请流程:
准备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新的政策实施后,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国家局核名对企业注册资金的具体要求,但是对外投资公司的数量、经营年限以及字号的条件有所增加,这无疑加大了申请难度。因此,对于有意申请总局名称核准的企业来说,应尽早规划和安排。
以上内容为本次查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在办理国家局核名申请时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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