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工商局核名通知书的相关信息:
工商局核名通知书是企业在进行核名流程后获得的重要文件。
使用“中国”“*”“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需取得的批复;无行业,注册资金要求过 1 亿元人民币(含)或是集团母公司;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外资投资性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3000 万美元(含)以上。
在申请核名通知书时,需要提供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资比例、公司名称、公司章程、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经营范围等。
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其登记管辖范围包括: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不含行政区划的。
为避免在**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登记机关内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登记地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条件要求方面,冠以“中国”“”“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批;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批;不含行政区划的注册资金 5000**民币(含)以上;不含行政区划的期刊出资单位注册资金 30 万(含)以上。
工商局核名通知书对于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材料,以确保核名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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