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公司全体股东身份证。
公司名称文件。
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如有代办)。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果投资人为企业,需要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社团法人(含工会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企业名称字号,注意不要使用跟名称中其他要素相关的字。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个是要改变字号,还可以改变名称里面的行业特征,这样的转换之后就可以登记。
不要跟同行业已注册的商标名称一致。公司名称跟别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的话,商标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公司更改公司名称,所以在起公司名称的时候可先查询下中国商标是否被注册了一样的。如果是公司注册后,可以去申请中国商标,维护自己的品牌。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企业有正当理由在 6 个月内,未能完成设立登记的,在保留期届满前,能够申请延长保留期,但是延长的保留期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
注册公司的主体不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公司核名是注册公司流程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核名失败的话就无法继续进行下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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