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需要的资料
公司核名是一个重要的注册步骤,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公司核名的第一步是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这份申请书需要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字。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也是必需的。
2. 股东及法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和法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为了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也需要提供企业的各项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股东出资金额以及出资比例等。
3.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并提供具体的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也需要达到一定标准,一人公司的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万元。
4. 其他相关材料
除了上述基本资料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辅助材料,例如租房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合法性。
注意事项
遵守核名规则: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数字、拼音、外文、特殊字符,也不能和知名公司混淆,不能侵犯知名商标,不能使用名人字号,不能与同地区同行业的公司重名。
检查重复率:在去工商局核名之前,可以使用一些公司核名工具评测一下,以确保公司名称没有重复。
遵守保留期: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果有正当理由,在保留期届满前未能完成设立登记的,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但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的核名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略有不同,所以在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注册代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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