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核名申请资料
1. 人员配置
需要至少一个理事长、一个副理事长、三个理事、一个监事和一个秘书长。
需要至少四个专职人员。
- 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租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及住所证明,且房产用途需为商用或者办公。
- 需要提供200万元的入资报告。
所有人员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照片。
理事长和秘书长不能是任何一家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所有人员不能是政府机关单位的任职人员或退休人员。
- 准备公司章程草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理事成员、监事成员、法人代表人的备案资料等。
2. 场地证明
3. 资金证明
4. 法人及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
5. 其他辅助材料
提供了公益基金核名申请所需的大部分资料。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会根据各地的民政部门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之前,最好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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