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核名申请流程
分公司核名是在设立分公司之前的一项重要步骤,它涉及到确保分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关于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核名申请的详细流程:
1. 查名
在申请分公司核名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提交工商登记表格、材料时,所有提交表格或材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还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保证这些材料都已经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2. 工商登记
在完成查名阶段后,接下来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这一步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文件:
3. 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在工商登记完成后,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且账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
4.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相关材料。
5.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同时,第四十三条也规定了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设立分公司前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核名流程和要求。
以上就是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核名申请的详细流程。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顺利地完成分公司核名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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