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核名所需资料
分公司设立核名是一个需要严格按照特定流程和提交相应资料的过程。
1. 查名阶段所需资料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提供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表明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同样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即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需加盖母公司公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需通过年检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所属工商局调出,并加盖工商局和母公司公章。
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所有提交表格或资料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5张。
- 账户中应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存款:用于税务登记和领取发票。
-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 工商登记阶段所需资料
3. 提交工商登记表格、资料
4. 税务登记、领取发票阶段所需资料
5.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阶段所需资料
以上资料仅为分公司设立核名的基本要求,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设立分公司前,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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