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字头核名有以下要求:
总局核准企业名称的范围: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特定企业名称,包括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以及不含行政区划的。
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内资企业: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 5000 万人民币以上,如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国美有限公司。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总局核准内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有限公司股东 1 到 50 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2 到 200 人。
外资企业: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外资或合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 5000 万人民币以上。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的五个大类。
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
不带行政区划的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
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企业和拟核准的名称一致),企业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
北京中字头核名还需注意以下几点:名字不得有央企国企字符;要有实际的落户地址;名称核准后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需要股东身份信息,法人股东需要公司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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