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核名新政策解读
1. 核名条件的变化
1.1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除有投资关系外,前款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1.2 无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已经登记的跨5投资设立3个以上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同时各公司的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门类,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除有投资关系外,该企业名称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同一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前款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除有投资关系外,还应当同时与企业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的或者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字号不相同。
2. 核名流程的变化
2.1 自主申报承诺书企业在申请变更名称时,需要提交自主申报承诺书,承诺如果企业名称在使用时与在先企业名称因近似等情形产生争议,本企业自愿服从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决定,主动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并愿意承担因名称争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2 核名材料的准备准备要核准的公司名称(准备几个备用名称);准备需要的资料;总局网报;等待工商总局审批;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到注册地当地工商局;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到期后可以再办理延期6个月)。
3. 核名难点的变化
3.1 集团公司核名新设公司不能加“集团”,需控股3个以上公司变更名称加“集团”;不加行政区划的,需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投资;不加行业特点的,需跨5个以上行业。
3.2 疑难核名服务对于一些难以通过核名的字号,可以寻求专业的疑难核名服务,这可以帮助企业省去时间,省去烦恼,并且优惠低廉。
工商总局核名新政策旨在简化企业注册流程,放宽入资条件,取消年检制度,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注册登记的全程电子化管理。同时,新政策对企业的名称构成和注册资金有了新的要求,如允许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和行业特点,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在申请过程中还需要提交自主申报承诺书,并且需要注意预备核准通知书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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