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核名的条件
工商总局核名,即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种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构成。
1. 注册资本的要求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无行政区划表述:企业名称表明在全国行政范围中该企业名称具有唯一性,在全国内不会重名。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需的批准文件;-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身份证明:法人和全体股东的复印件每人2份。
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拟定的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拟定公司的经营范围。
股东出资比例:确定股东的出资比例。
联系方式:供法人、股东、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名称结构: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例如:“中资”为字号,“控股”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禁止使用字样:公司名称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字样,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等。
2. 公司名称的要求
3. 提交的材料
4. 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就是目前工商总局核名所需的主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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