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核名重名承诺书
(们)作为申请注册新企业的负责人,深知企业名称的重要性及其在市场中的唯一性。为了避免因企业名称相似而引起的混淆和纠纷,
一、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时,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确保所选企业名称符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在企业名称的选择过程中,已尽最大努力避免与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导致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更名处理。
三、若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发现所使用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及时进行企业名称变更,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法律责任。
四、不会利用企业名称进行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不会利用企业名称误导消费者或其他市场主体。
五、若因企业名称引起的法律纠纷,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企业名称变更或注销为止。
企业名称不仅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企业诚信经营的象征。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承诺人(签字):
日期:2024年7月5日
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粘贴在此处)
通过这份承诺书的签署,能够更好地规范企业名称的使用,减少因企业名称相似而引发的纠纷,从而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感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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