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资公司核名所需材料
成立外资公司进行核名时,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并遵循特定的流程。以下是成立外资公司核名所需的材料和流程:
准备材料
外资企业应准备以下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复印件;2. 外资企业申请书;3.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4. 公司章程;5. 注册资本;6. 实缴出资额;7.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出资额、证明文件;8. 经营范围;9. 其他相关材料。
提交申请
外资企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并提交书面申请。审核核名阶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进行核名。
核名流程
名称的预查 需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法人提供,名称预查是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区工商局。
名称审核 去工商局预查通过后再报市工商局进行审核,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左右。
颁发证书 市工商局名称审核通过后,由区工商局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凭借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还未去办理工商登记可以进行延期,再延长6个月。
注意事项
在提交申请和进行核名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同行业公司字号不能同名不能同音。
2个字以上的字号,查名的时后是需要拆开来查的。
企业名称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是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可以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以及在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请确保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遵循正确的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