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备申请书通常包含以下
一、拟申请登记的名称需明确写出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二、举办者简介对举办者的基本情况、相关背景和经验等进行介绍。
三、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阐述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初衷和期望达成的目标。
四、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详细说明场地的位置、面积、设施配备,以及设备的种类、数量和用途等。
五、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省级民非单位注册资金一般在 30 万元以上,需明确具体的资金数额。
六、如捐赠、服务收费、政府补贴等,并对未来的收入情况进行合理预测。
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介绍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技能和经验。
八、申请人签署自然人则个人签名,法人则盖章。
以上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备申请书的大致格式和内容,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相关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填写申请书时,建议您仔细阅读当地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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