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进行核名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则和流程。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以下是关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核名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章程草案。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在核名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名称不予批准;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或者误解的名称不予批准;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予批准;4. 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不予批准。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进行核名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所选名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能够准确反映组织的特征和宗旨。只有这样,才能顺利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获得合法的登记资格。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