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上核名通过后可撤回
企业在网上核名通过后是可以撤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撤回原因1. 录入错误:如果在录入过程中出现错误,可以申请撤回并进行修改。
撤回流程1. 联系工商部门:企业需要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撤回申请。
提交申请: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审核过程:工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办理撤回手续。
重新申请:撤回成功后,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重新提交新的名称申请。
注意事项1. 保留期: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如果在保留期内未完成设立登记,可以申请延长保留期,但延长的保留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风险:如果企业名称与已注册的商标名称相同,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在选择名称时应避免与商标名称冲突。
同行业名称:在核名前应先查询同行业内是否有相同或类似的公司名称,以避免核名失败。
相关法规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 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在撤回过程中,企业应与当地工商部门保持沟通,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同时,企业在选择名称时应避免法律风险和同行业名称冲突,以确保核名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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