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企业核名是企业分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公司的发展中,由于一些原因,原来的公司不得不被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这种现象被称为公司分立。在确定申请内资公司分立注册的公司类型后,因分立而存在或者新设立的公司需要进行核名。
在工商机构下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然后提交工商机构。工商人员核准后会发出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内资公司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重组)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因公司分立而存续,新公司涉及投资人签署公司分立协议(加盖投资人公章,自然人投资人签字)。
省级或以上公开发行-论文出版-转载三份公开发行-样本(详细说明分立后的情况及分立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分立后存续公司的章程或者章程的修改。
公司分立后的验资报告。
任命书(授权书)。
因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有关文件、证件。
因分立而设立的新公司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资格证书、公司章程、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准备好材料后,登录工商企名网站进行注册登录,提交材料后,工商机构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后按照表格的要求,到工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材料现场提交现场受理登记。
分立企业核名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核名的顺利进行和公司分立的合法合规。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