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名流程]个体工商户核名流程如下:
自主核名,就是将自己所准备的企业名称提交至核名系统,当符合核名条件的话,就可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设立登记,就将所准备的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材料、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信息等提交至系统,等待审核。
当审核通过后,即可设立核准,申请制照,即前往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纸质版的营业执照。
当设立核准通过后,即可点击企业银行开户以及社保开户,完成公司的相关登记设立事项,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网上预先核准名称 投资者需要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进行网上预先核准名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实地审核 投资者需要携带以上材料,前往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实地审核。审核合格后,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为投资者核发《营业执照》。
领取营业执照 审核通过并领取到营业执照后,投资者即可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办理税务登记 投资者还需要前往长春市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以便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税款。
印章刻制 投资者还需要前往长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办理印章刻制手续,以便在经营过程中使用。
投资者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如有虚假信息,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投资者在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确保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维护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对个体工商户的名字的要求,最原则的要求是: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地址及电话]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部门地址及电话如下:
公平交易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436 130062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425 130062市场规范管理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439 130062企业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208 130062行政审批办公室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 88779172 130062人事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725 130062基层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536 130062财务审计处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516 130062党委办公室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505 130062机关党委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523 130062(长春市消费者协会) 景阳大路1199号 88588315 130062
(长春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景阳大路1199号 88500325 130062(长春市广告协会)
[长春市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及所需材料]1. 准备材料 - 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营业执照申请表。
-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公章一枚。
注意事项:
了解长春市个体工商户注册流程及所需材料,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信息]主办单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199号电话:0431-88543816邮编:130061网站标识码:2201000063ICP备案编号:吉ICP备11002904吉公网安备:220106020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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