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登记预核名查询
一、法律依据《公司法》、《行政许可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是企业名称核准的法律依据。
二、岗位职责负责冠四川或四川省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企业(集团)名称变更的核准。
三、企业(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变更操作流程1. 解答申请人咨询,发放相关申请表格。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退还申请人修改。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入名称库查询,查询流程分为四个步骤:
点击“名称查重”菜单进行查重。
无重名进入“名称预先登记受理”菜单或“名称变更登记受理”菜单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
进入“名称预登记审核”或“名称变更审核”菜单点击审核。
点击“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菜单或“打印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菜单,打印通知书。
予以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四、企业名称远程核准操作流程1. 受理审查人员通过《企业登记管理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流程分为四个步骤:
进入“名称预登记审核”菜单查找远程核名信息。
点击“审查键”查看企业的相关材料。
材料齐全进行名称查重,无重名点击“同意键”;反之点击“不同意键”并说明理由。
打开“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菜单或“《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菜单点击“生成”键。
受理审查人员对名称撤销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准予撤销;进入“名称修改”菜单查找该企业名称,点击“删除”键予以删除。
受理审查人员对名称延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准予延期;进入“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菜单或“打印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菜单,查找延期企业名称,点击“打印”键,在通知书左下角填写企业名称延期时间至年月日和同意延期时间;进入“名称修改”菜单查找该企业名称,点击“修改”键,查找该企业名称,在该企业名称“备注”栏中,备注已延期一次。
名称延期申请或名称撤销申请不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告之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退还申请人修改。
企业通知书遗失操作流程:(1) 登报(公开发行的报纸);(2) 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的补发申请。在进入“名称修改”菜单查找该企业名称,点击“修改”键,查找该企业名称在该企业名称“备注”栏中,备注已补发一次。
市、州登记机关每月定时,邮寄企业远程核名的书式材料到核名窗口,登记造册后由受理审查人员与省局信息中心档案接收人员进行移交归档。
企业远程核名的备案材料由受理审查人员定期与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移交,由信息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归入原始档案。
疑难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通过处务会研究后,由分管领导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对符合规定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符合的,予以驳回,发给《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
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经省局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由核名窗口交寄国家工商总局备案。
五、企业(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变更、延期、撤销、遗失操作流程1. 申请人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名称延期申请或名称撤销申请及名称档案复印材料,并交回《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
六、企业名称档案移交操作流程1. 企业名称档案由受理审查人员每周与省局信息中心档案接收人员进行移交归档。
七、其他要求1. 在企业名称受理核准中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予以当场核准,未获批准的,予以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内容,退还申请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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