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局核名提交的材料
国家总局核名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过程,这种核名方式适用于一些特殊性质的公司名称,例如无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无行业表述的公司名称,以及带中字头、国字头等特殊性质的公司名称。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该文件需要由全体投资人签署。
-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提供详细的地址信息,包括到区的信息。
- 无行政区划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人民币以上;无行业表述的公司名称,注册资金要求1亿人民币以上。
- 自然人独资的需要提供监事的相关资料。
- 提交2-4个备选名称,以增加通过率。
- 拟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及营业年限。
- 根据国家总局核名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材料,如涉及到特殊字词(如“中国”、“中华”等)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遵守法律法规:企业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含有反动、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
确保真实性: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或伪造。
明确责任:申请成功后要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不得擅自变更或滥用。
2. 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
3. 地址信息
4. 确定注册资金
5. 股东出资比例
6. 公司名称及备选名称
7. 经营范围及营业年限
8. 其他特定材料
注意事项:
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