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核名手续
成立分公司的核名手续是一个重要且需要遵循特定流程的步骤。
1. 查名
在设立分公司之前,以确保分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这一步骤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母公司公章。
股东大会决议:表明母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文件,同样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登记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信息。
提交文稿:包括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报告、股东大会决议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书,所有这些文件都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母公司公章。
提交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以及最近三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提交的材料都需要签字的部分均需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和母公司加盖公章。
提交工商登记表格、材料:需要分支机构负责人履历、身份证原件、照片5张。
2. 工商登记
完成查名后,接下来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这一步骤涉及以下
3. 税务登记和领取发票
在完成工商登记后,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并领取发票。这一阶段需要确保账户中至少有3万人民币或以上的存款。
4.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
开设银行基本帐户需要提供母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相关材料。
5.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意味着在设立分公司时,需要遵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召开股东会以获取必要的同意和决议。
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所以在操作前最好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核名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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