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有效期延长
核名的有效期延长主要涉及到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称延期申请。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
提交申请:在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需要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名称登记机关。
审核:名称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批准名称延期申请,有效期延长6个月。
生效:延期申请批准后,新的有效期开始计算,申请人可以在新的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
需要注意的是,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此外,有效期延长只能进行一次,期满后不再延长。
通过以上步骤,申请人可以有效地延长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的有效期,确保公司名称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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