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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单位/发起人姓名],向贵局提出核名成立[具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申请。成立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目的在于[阐述成立的目的,如提供特定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本单位的宗旨是[明确宗旨,如关爱弱势群体、推动文化传承等],业务范围涵盖[详细列举业务范围,如教育培训、慈善救助、社区服务等]。
[如果有发起单位,需提供发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发起,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说明发起人的相关情况]
[具体名称],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调研,认为该名称能够准确反映本单位的性质和使命。
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和信息。
期待能够早日获得核名批准,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发起单位/发起人签名]
[具体日期]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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