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核名可以变更
一、企业预核名后更改股东是否可以
公司预先核名后更改股东是可以的。公司股东的变更只要在国家的有关程序上确定,自己简单的操作就可以进行事情的处理,所以自己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股东会有变化。但在问题的处理上还是需要自己学会充分的运用企业具体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预核名后更改股东的具体步骤
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工商局审核: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领取变更登记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的股东资格就会发生变更。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带上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
写一个申请报告,说明因公司经营需要现变更注册资金由XX变更为XX(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重填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预核名后更改其他信息
企业预核名后,如果需要更改注册资本或者变更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服务处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四、法律依据和支持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企业变更名称,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名称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不属于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当自核准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名称不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对变更名称进行初步审查,并向有变更权限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企业名称的书面意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应当载明原企业名称、拟变更企业名称(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出资人名称或者名称以及企业登记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企业名称变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名称变更批准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变更的,出具《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不予批准的,出具《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登记主管机关应当自核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登记信息报核准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五、
企业预核名后可以进行股东变更和其他信息的变更。具体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可以根据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实施办法》。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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