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窗口核名资料
在进行工商局窗口核名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这是进行工商核名的第一步,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还需要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提供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这份文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和授权期限。
2. 身份证件复印件
自然人投资人需要由本人签字,而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则需要加盖公章。
3. 其他辅助材料
在申请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等字词时,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
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以上就是工商局窗口核名所需的资料清单。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根据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前最好是直接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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