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核名通知书需要的材料
在领取核名通知书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1. 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 亲自到当地工商局领取或下载官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表格,并按要求填写核验名称。
- 携带身份证和填写好的《企业名称预核准申请表》到当地工商局提交材料。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人营业场所的产权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等材料,应提交自己财产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 商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法律、法规、国务院法规要求申请人报经批准方可登船的,在申请人的经营范围内,申请人应当持有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证书、许可证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材料; - 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
2. 提交企业名称及相关资料
3.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领取核名通知书时需携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租赁合同等产权证明文件。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略有不同,因此在前往工商局之前,最好事先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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