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司核名需要的材料
以下是上海市公司核名所需的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基本材料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包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全体股东签署的文件 - 全体股东需签署《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身份证明 - 法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公司备选名称 - 提供至少3-5个不与已有企业重名的公司备选名称,并按喜好程度进行排列。
公司经营范围 - 提供大致的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 提供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比例的协议文件。
二、特殊材料1. 外商投资企业 - 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果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三、注意事项1. 纸张要求 -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外文文件翻译 - 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原件与复印件 -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
四、后续步骤1. 名称有效期 - 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的有效期是六个月,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长为六个月。
注册资金到位 - 注册资金到位后,章程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企业应携带相关的资金证明文件,修订章程相应条款到工商局进行备案。
办理营业执照 - 公司名称核定下来后,就可以准备办理营业执照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需要准备一系列的基本材料和特殊材料,并注意相关的要求和规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规范,以便顺利完成公司核名和后续的注册流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或直接联系上海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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