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名委托书
委托方:___
受托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兹授权_(受托方)代为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相关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1. 代为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材料;2. 代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沟通,并获取相关反馈意见;3. 代为领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其他相关文件。
二、委托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完成之日止。
三、双方权利义务1. 委托方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 受托方应当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委托方的要求办理委托事项;3. 受托方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保护委托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任何相关信息。
四、违约责任1. 若因受托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未能按时完成,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因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导致委托事项无法完成,受托方有权终止委托,并不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
五、其他条款1.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盖章):_日期:_
受托方(签字/盖章):_日期:_
附件:
- 委托方身份证复印件;2. 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
注: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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