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核名预登记表”的相关信息:
企业核名是公司注册的重要步骤之一。在进行核名时,通常需要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和组织形式组成。行政区划至少在县一级,但不能单独使用市的管辖权。公司名称不得与核准的公司名称或者注销的公司名称在一年前相同或者近似。
注册公司预先核准申请材料包括: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公司名称为“省”,使用“安徽”或“广东”字样的,应提交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申请登记登记表》和股东出资协议。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分别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国际。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不得使用国际名称)。
无行政区划。
无需行政区划申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
没有行业代表——注册资本必须在 1 亿元以上,业务正常附文必须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中的五个类别。
核准企业名称中文前缀——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名称,需有国务院批准文件。
公司名称经批准后,可以保留 6 个月。6 个月内未注册的,本通知自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5 个工作日提出延长申请。有效期延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延长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需提交的文件包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管辖的核名范围包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还有相应的要求: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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