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级集团公司核名流程
核名条件
注册资本要求:国家级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公司形式: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法人资格: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无区域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必须1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国字头企业名称核准。
国家级企业集团名称核准(包括企业集团)。
准备阶段:确认需要新核准公司名称,并准备相应的资料,如预核准名称、注册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信息等。
申报阶段: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审批阶段:等待北京工商总局审批,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出结果。
核准阶段: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到注册地当地工商局。
注册阶段: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到期后可以再办理延期)。
核名范围和要求
核名流程
注意事项
特殊字符: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需要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核准。
名称构成: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构成应当符合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例如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母公司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子公司可以在其名称中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以上信息概述了全国级集团公司核名的基本流程、条件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的核名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企业注册核名、商标核名、网上核名、关注了解更多公司核名等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