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法人核名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
- 姓名:张三2. 性别:男3. 国籍:中国4. 身份证号:1234567890123456785. 联系方式:13812345678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0号
申请事项1. 申请类型:非企业法人核名申请2. 拟申请名称:北京阳光咨询中心3. 备用名称:
- 北京晨光咨询中心 - 北京辉煌咨询中心
- 备注:如有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经营范围,敬请登记机关指导。
本人承诺所申请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
若所申请的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导致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 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 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 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 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请及时联系申请人。
- 核准日期:2024年7月10日3. 核准人员:王五(签字)
- 如需变更已核准的名称,需重新提交申请。
- 请妥善保管本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以备后续登记使用。
拟申请名称的相关信息1. 名称构成:北京(行政区划)阳光(字号)咨询中心(行业特征)2. 名称意义:阳光寓意光明和希望,咨询中心表明了该机构的主要业务方向。
经营范围1.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等。
申请人声明1.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因信息不实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信息1.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姓名:李四2. 联系方式:138876543213. 身份证号:234567890123456784. 委托权限:
附加材料1.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2.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张三(签字)
日期2024年7月10日
备注1. 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登记机关意见1. 经初步审查,该申请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予以核准。
附件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1. 请在核准后六个月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次核准自动失效。
登记机关联系方式1. 联系电话:010-12345678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00号
特别提示1. 请确保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登记机关及时与您联系。
申请人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准确、完整。
张三(签字)
日期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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