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核名规则
上海分公司核名规则是指在上海地区注册分公司时,需要遵循的关于公司名称的规定和限制。
1. 核名的基本原则
在上海注册分公司时,
避免重名: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经存在的公司名称相同,无论是同一个行业内的还是其他行业的。
遵守特定格式:分公司的名称通常采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或“分理处”等字样的格式。
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名称不能包含数字、拼音、外文或特殊字符,也不能使用知名公司、驰名商标、名人名义等。
行业区分:同一行业的公司名称不能相同,即使是不同的行业,如果名称相似也可能导致核名不通过。
字号检查:在上海,核名采用两两查名的方式,即两个以上的字号需要分开检查,如果其中任何一个不能使用,则整个字号都不能使用。
时间限制:公司名称不能与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也不能使用其他企业更名不满一年的原名称。
准备材料:包括总公司执照复印件、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场地材料等。
在线提交: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官网进行在线核名。
工商审核: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工商局进行审核。
避免使用敏感词汇:公司名称不能含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可能引起公众欺骗、误解的文字。
遵守特殊规定:公司名称不得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等名称,也不得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核名的具体规则
具体的核名规则包括:
3. 核名流程
上海分公司核名流程大致如下:
4. 注意事项
在进行分公司核名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以上就是上海分公司核名规则的主要内容。请注意,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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