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名保留期限
个体工商户的核名保留期限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在这段时间内,申请人不能使用该名称进行经营活动,也不得转让该名称。
延长期限的可能性
如果个体工商户在保留期满前未能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预先核准的名称将会自动失效。申请人可以在保留期满日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延期,经登记机关批准后,保留期可以延长6个月。
名称自动失效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体工商户在保留期满后仍未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其预先核准的名称将会自动失效。如果在同一行业内已有同名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者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特定时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名称也将不予以核准。
个体工商户核名的保留期限为6个月,并且在保留期内不可用于经营活动。若需要延长保留期,可在保留期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延期。务必在保留期内完成设立或变更登记手续,以免名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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