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后的步骤
在完成公司核名之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步骤来完成公司注册的过程。
1. 准备相关材料
公司核名后,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包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编写公司章程
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3. 刻制私章
全体股东需要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告诉他们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4. 领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5. 注册公司
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6. 刻制公章、财务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7. 开设银行基本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详细的公司注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进行注册之前,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专业的工商注册代理服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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