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办企业核名要求
在北京代办企业核名,需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和流程。
1. 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并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身份证件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名称冠以特定字词的文件:如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准备核名所需的材料及创业者起的名称- 去当地工商局进行核名- 确定公司经营范围- 确定公司注册地址
无区域公司名称要求:公司名称开头无地方行政区域规划名称,如“正元华夏实业有限公司”。
中字头国字头的公司名称:如“中铁中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需要国家批文文书的公司名称:如含有“中国”、“”、“全国”、“地区”、“*”等字样的公司名称,需要国家批文文书。
地区局核名:企业在行政管理总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分,无地域限制。
2. 注册公司核名流程
3. 特殊条件下的公司名称核准
4. 注册资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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