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核名工商查名指南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也称为工商查名,是指企业在注册前,将企业名称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进行预审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企业在正式注册前的必要步骤,旨在确保企业名称的唯一性,避免与其他企业名称产生混淆。
1.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适用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无行政区域的公司:这类公司直接由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无地域限制。
带有国家性质地域的公司:比如中国、中华、国家、全国等字样。
中字头和国字头的企业名称:这些名称通常代表了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因此需要国家工商总局进行审核批准。
国家局批准:名称中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词时,需要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批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企业应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需要达到一定的门槛。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如果企业的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或者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则需要进行国家工商总局核名。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相同: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重复。
2.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办理条件
3.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 - 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 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如果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需要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审核过程 - 一般15到20个工作日会有回复,审核成功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会下发到注册地当地工商局。
注册公司 - 在有效期内注册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有效期是半年)。
4. 注意事项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除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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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理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服务
以上指南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助于企业在进行国家工商总局核名时更加顺利。如果企业在核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寻求专业的服务机构进行咨询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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