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代理国家工商总局疑难核名所需的材料:
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可添加 3 个备选字号)。
投资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股东是法人股,则需要法人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是外资的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公司将要注册的具体地址。
办理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的途径目前有两种:
一种方式是:在当地工商局说明变更需求,办理相关手续,填写相关资料,然后由当地工商局逐层上报,例如由县/区工商局递交至市工商局,由市工商局递交至省工商局,再由省工商局提交至位于北京的国家工商总局。此方式不仅耗时耗力,且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另一种方式是由专业公司代为提交。需要客户在公司注册地当地工商局出具一份格式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由当地工商局出具),然后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理及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寄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上报给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疑难核名的材料准备和办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认真对待和精心准备,以确保核名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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