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中字头公司疑难核名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4年7月8日签署:
甲方(委托方):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
乙方(受托方):_注册地址:_法定代表人:_
鉴于: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现有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并希望变更为中字头公司名称。
乙方是一家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公司,能够为甲方提供公司名称变更的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公司名称变更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 对甲方拟变更的公司名称进行预先审核,确保名称符合国家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 协助甲方准备和提交公司名称变更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 与国家工商总局进行沟通,跟进名称变更的审批进程;- 在名称变更过程中,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公司信息和相关资料;- 甲方应及时支付服务费用,并配合乙方完成必要的签字和盖章手续;-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名称变更的进展情况。
-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勤勉尽责地履行服务义务;-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后,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二条 服务费用
2.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人民币_元(大写:_元整)。
2.2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_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作为预付款,剩余费用在名称变更完成后_日内支付。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权利义务:
3.2 乙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更未能通过审批,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2024年7月8日
乙方(签字盖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日期: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司名称变更所需资料清单
-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4. 新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5.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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