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名通知书
企业名称:[具体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具体金额]投资人(股东):[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比例:[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经审查,您申请的企业名称未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核准。
请在本通知书核发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本通知书自动失效。
特此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通知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核名通知书格式和内容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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