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分公司登记核名程序
洛阳高新区分公司登记核名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 国家工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如果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本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
- 分公司的固定电话及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 授权委托书 - 主要经营范围
- 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 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 - 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 分公司雇佣员工名单,包括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 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 到税务局申领发票时,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2. 进行分公司名称核定
3. 工商登记注册
4. 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5. 到税务局申领发票
以上步骤是根据洛阳高新区分公司登记核名程序的基本流程,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最新政策和要求有所变动,建议咨询专业的财税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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